近日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(2024)》明確,2024年1月1日起,恢復煤炭進口關稅。其中,普通稅率為20%;特惠稅率為0;協定稅率基本為0;最惠國稅率中,無煙煤、煉焦煤、褐煤為3%,其他煤為6%。
根據自貿協定,來自澳大利亞、印尼的進口煤適用的是協定稅率,均為0;來自包括俄羅斯、美國、南非、蒙古等在內的其他國家的進口煤實行最惠國稅率。
2023年以來,在進口煤價格優勢明顯,進口零關稅的執行下,2023年1—11月,我國進口煤炭4.3億噸,同比增長62.8%,而2022年我國煤炭進口總量僅為2.9億噸。同比增幅方面,1—11月,我國從澳大利亞、哥倫比亞、蒙古國、南非、俄羅斯、美國和印度尼西亞進口煤炭數量同比均出現明顯增加,同比漲幅分別為1502%、1173%、137%、56%、55%、53%和30%。
從煤炭主要進口來源看,動力煤部分印度尼西亞占比47%,俄羅斯占比22%,蒙古占比15%,澳大利亞占比11%,加拿大占比2%,焦煤部分蒙古占比52%,俄羅斯占比26%,加拿大占比8%,美國占比6%。
據業內人士介紹,關稅調整后,美國煤及加拿大煤進口成本約增加80元/噸左右,俄羅斯煤增加50—60元/噸,蒙煤則增加30—40元/噸。我國主要煤炭進口港多位于東南沿海,其中印尼煤與澳大利亞煤進口不受本次關稅調整影響,但近年來占比增大的蒙古煤與俄羅斯煤的成本將顯著增加,會對我國沿海煤炭運輸以及煤炭下水港、接卸港產生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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